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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荣获两项青少年权益保护领域国家级殊荣
2019-05-22 14:52:37 来源:成都长安网


  3月25日,武侯区院被团中央、原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2家部委共同评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2016—2018年),系成都检察系统此次唯一获该称号的单位。4月1日,武侯区院制作的法治教育系列动画片《校园法制小先锋——校园选举风波》在司法部、国家网信办、全国普法办共同主办的第十五届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活动中获微电影类一等奖,系全国检察系统唯一获此类别一等奖的单位。近年来,武侯区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推进青少年刑事检察工作,经过十余年的实践与探索,逐渐形成具有武侯特色的青少年权益保护品牌。

  

  一、抓机构队伍建设,夯实维权基础

  

  (一)强化青少年维权的组织建设

  

  武侯区院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青少年刑事检察工作,于2002年率先成立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小组,并于2005年升格成为全省检察机关首个青少年犯罪刑事检察科。在对刑事案件中涉案未成年人特殊关爱和保护的基础上,坚持打击与预防并重的理念,于2005年11月成立全省政法系统首个预防和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公益性社团组织——武侯区青少年犯罪预防研究中心,专司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另外,我院还于2012年与四川省成都未成年犯管教所共同建立“关爱失足青少年志愿者工作站”;2015年,与辖区企业开展检企协作,建立“青少年关爱之家”;2017年,独立成立“武侯·星火”工作室,通过心理咨询、讯问、询问、宣告等方式强化未成年人维权保护工作。

  

  (二)强化队伍素能建设

  

  一是建立内驱外激的干警学历学位提升机制。先后制定《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在职干警学历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武侯区人民检察院在读研究生课题申报制度》,鼓励青年干警继续接受系统学历教育,先后在我院从事未检工作的有博士1名、硕士5名。二是广泛组织开展专题研讨、观摩交流、业务竞赛等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活动,培养和发现一批业务尖子。我院先后产生了全国未检业务竞赛能手1名、四川省十佳公诉人1名、四川省侦查监督业务办案能手1名、成都市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业务标兵1名、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成员1名、全省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全省巡讲团成员1名、高校兼职硕士生导师1名、兼职讲师2名。三是加强对未检干警心理学知识的培训和相关实操训练,不仅鼓励未检干警考取心理咨询师资格,优化知识结构,而且通过沙盘、催眠等实操训练,提升未检干警运用心理学方法办案的能力,先后在我院从事未检工作的3名干警获得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

  

  二、严格依法办案,创新工作机制

  

  一是改变传统的出庭公诉模式,创新建立圆桌审判公诉模式。会同区法院推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圆桌审判实施办法》,着重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在庭审环节的感化教育工作。审判庭采用灵活性与严肃性相结合的方式,将刑事检察工作与犯罪预防工作有机结合,寓教于审,灵活运用与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方式进行公诉、审判和教育、矫正,综合实现缓和庭审气氛、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心理、强化教育效果等目的。目前,已采用圆桌审判公诉模式开庭119次,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实效。

  

  二是创新引入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推动该项工作由“检社合作”向“检校社共建”阶段发展。2016年,我院与成都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共青团成都市武侯区委等单位会签《司法社工介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规定》及相关合作协议,引入司法社工开展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参与听证会及庭审、未成年被害人“双向保护”、强制亲职教育等工作,实现打击刑事犯罪和对未成年人的有效帮护。2016年以来,已引入司法社工参与讯问100余人次,对56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参与31名未羁押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考察,对附条件不起诉的29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100余次帮教考察工作。其中14名涉罪未成年人已回校就读,24名涉罪未成年人已走上工作岗位。该项工作以及“与‘阳光男孩’共同成长的日子”案例同时入围全国首届“最暖心社工故事、最具影响力社工项目”宣传推介活动,并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

  

  三、丰富预防形式,提升维权效果

  

  (一)丰富法治教育形式,提升预防青少年犯罪实效

  

  一是着力开展“检校共建”。与区教育局合作,开展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法治演讲比赛、成人礼宣誓等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十余年以来,我院走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数百次,受教育学生达6万余人,基本实现辖区主要教育机构全覆盖。2011年,我院被司法部、综治办、国家关工委授予“全国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二是着力开展“检社共建”。一方面,坚持法治教育常态化,深入辖区数十个街道和社区积极开展“暑期公益托管”工作,为家长解除后顾之忧,受到社区群众的热烈欢迎。另一方面,在寒暑假期、宪法日、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开展专题法治教育活动,提高社区未成年人及群众的法治意识及维权观念。十余年来,接受法治教育的群众已达20余万人。

  

  三是联合市关工委、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团区委等部门,连续12年坚持开展“青少年法治夏令营”活动,组织营员走进公、检、法机关、未成年犯管教所,旁听庭审、参观“天网”工程、组织开展模拟法庭活动、编排法治情景剧等,引导营员们树立学法、用法、守法观念。自活动开展以来,参与法治夏令营活动的学生已达千余人。2014年,我院夏令营长效机制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

  

  (二)创新载体,打造“三位一体”法治教育品牌

  

  一是创新建立并完善以法治教育读本、法治教育动画片、法治教育软件为主体的法治教育体系。在自主编写的全国第一部卡通画式中学生刑法前置教育读本《走进刑法》的基础上,制作全省首部未成年法治教育动画片《校园法制小先锋》及全国首部棋盘式法治教育手机APP等软件。《校园法制小先锋》动画片获得多项全国、省、市级荣誉,并在首个“国家宪法日”被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报道。目前,动画片及手机APP的点击率、下载率已达20余万次。二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工作,不断满足当前未成年人对法治教育的新期待、新要求,积极打造具有“武侯特色”未成年人维权工作品牌。开通“武侯·星火”微博、微信公众号,普及未成年人维权相关法律知识。

  

  十余年来,武侯区院始终秉持对青少年关爱帮扶的理念,严格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积极贯彻最高检“用心做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具体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开展检察工作。我院先后获得四川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先进社会组织”、“5A级社会组织”荣誉称号,获评“全国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先进单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事例奖、全国检察机关第二届微电影专题片展播活动奖、“川检风采·微影聚焦”微电影评选展播活动一等奖、首届“平安与法治”动画创作大赛一等奖,并被中央电视台多次专题报道。我院本次再获殊荣,既是肯定也是鞭策。在以后的工作中,我院将继续秉持“星火精神”,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等方面认真尽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用法律和真情使青少年维权工作的星星之火发展为燎原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