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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中院联手 打响沱江保卫战
2019-12-27 14:58:53 来源:四川法治报

七市中院共同签订《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七市中院联手 打响沱江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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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座谈会在泸州举行

  

  本报讯(王磊 于波尔 全媒体记者 杨元禄 文/图)近日,来自泸州、自贡、内江、眉山、资阳、成都、德阳共7个城市的中级法院,在泸州举行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机制座谈会,签订了《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叶明,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高峰,泸州中院院长吴洪汛出席会议。

  

  打破各自为阵办案格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的安排部署,沱江流域是全省水污染防治的重点治理区域,也是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9月1日施行的《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是我省第一部流域保护类省级法规,为全面改善和保护沱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此次,《沱江流域七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的签订,是沱江流域法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部署、践行《四川省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的重要举措,将打破沱江流域法院的区域壁垒、各自为阵的办案格局,形成沱江流域审执一体化司法大保护的格局。

  

  推动形成大保护格局

  

  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沱江流域七市中级法院成立协作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七市中级法院分管院领导轮值担任,任期一年。建立司法执法联动协调机制,将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沱江流域跨地区、跨部门重大审执协作事项,共同提升环资审判工作能力,实现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五个一体化”:立案一体化、送达取证一体化、保全执行一体化、专家智库一体化、信息宣传一体化。按照“五个一体化”要求,当事人无需到立案法院现场立案,通过协作法院实现跨区域、跨层次网上立案,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同时,建立审判协作平台,形成全流域之间委托送达、委托调查取证,提升审判效率。实现相互委托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执行措施,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更快捷实现。

  

  通过沱江流域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受理、案件管辖、审执协同、审判团队建设、执法联动、司法宣传等方面全方位、多层次的深度协作,将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和裁判标准,形成区域一体化环境执法和环境司法体系,提升沱江流域水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能力,实现对沱江及沿岸生态环境的一体化保护,共同推动沱江经济带大保护格局的形成。


编辑:陈芯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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