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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会组织的球赛受伤 算工伤吗?
2019-11-28 19:28:18 来源:四川法治报

省人社厅发布《2018年度四川人社典型案例白皮书》,解读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例

参加工会组织的球赛受伤 算工伤吗?


  本报全媒体记者 徐毓蔚 周靖

  26日,省人社厅召开专题座谈会发布《2018年度四川人社依法行政蓝皮书》和《2018年度四川人社典型案例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记者了解到,2018年,全省人社系统累计办理复议应诉案件、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分别达到0.23万件、1.6万件、4.2万件,为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白皮书》汇编发布了2018年度及以前我省人社系统已办结并具有指导意义的典型案例,包括行政争议典型案例、劳动保障监察典型案例、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共计30个。本报将选择部分典型案例陆续进行报道。

  典型案例一工会活动中受伤是否算工伤?

  这是一起申请人(某银行职工陈某)对被申请人(某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例。

  陈某按照单位工会足球兴趣小组安排,参加与某足球队的足球赛,比赛过程中摔倒受伤。陈某认为参加本次比赛受伤,应当属于工伤范畴。某市人社局认为,陈某系自愿参加单位工会成立的兴趣小组,利用业余时间踢足球而受伤,其踢足球的行为不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陈某所受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因此某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复议机关认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关于职工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到伤害能够认定为工伤的请示>的复函》中作出过相关规定:作为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参加体育训练活动而受到伤害的,应按照相关条例中的“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认定为工伤。但本案中陈某单位工会足球兴趣小组组织的足球比赛,是为了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增强职工体质而组织的,由职工自愿报名参加、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体育锻炼活动,该活动不属于陈某单位的工作安排,不应认定为“因工作原因”。因此,行政复议机关决定维持某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书》。问题分析

  本案的焦点是工会兴趣小组的活动是否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而这个问题需要视情况加以区分。单位工会组织的兴趣小组是职工自愿报名参加、利用业余时间进行锻炼或训练的兴趣活动,包括体育类、文艺类等兴趣活动。这类活动大多数时候都是兴趣小组自行利用业余时间开展的,因此这类活动应该视为个人行为,与单位工作无关,如发生事故不宜认定为“因工作原因”。

  在特殊情况下,工会兴趣小组的活动应该认定为单位工作安排,比如单位组织的单位之间或者单位系统内部进行的比赛活动,这类活动应该有严密的比赛章程和规则,有经费、医疗等保障,这时参与的工作人员或者以工会兴趣小组人员组成的队伍参加比赛,应属于单位的工作安排,在比赛中发生事故应认定为“因工作原因”。

  典型案例二工作中打架受伤是否算工伤?

  申请人杨某系某公司员工,从事炊事员工作。一日,杨某在公司食堂因洗碗争抢水源与同事发生争吵并发展为打架,在打架过程中,杨某动手将同事手背打伤,同事动手将杨某推倒在地致其受伤。杨某以“第三人(某公司)设施不全双方都因工作急于用水而发生的纠纷导致受伤”为由,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认定工伤,当地人社部门认为申请人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申请人不服,向省人社厅申请行政复议,省人社厅认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依据正确,维持了地方人社部门决定。杨某仍然不服,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地方法院依法维持了人社部门决定。问题分析本案的焦点是杨某所受暴力伤害是否属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履行工作职责”如何界定是一个关键。杨某因工作原因发生矛盾,先动手打人,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最终导致自己受伤,此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履行工作职责的范畴,并非因履行工作职责所致。《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因此,简单考虑杨某受伤是否因工作原因引发是不够的,而应该从案件发生的实际情况出发,综合判断形成受伤结果的成因,并充分考虑《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精神,进而作出正确的行政行为。

  行政争议典型案例

  案例一:工会兴趣小组活动中受伤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单位组织外出旅游等活动期间发生事故是否认定工伤

  案例三:工伤认定中应正确区分因病还是因伤

  案例四:信访不作为

  案例五:如何认定无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工伤

  案例六:事业单位退休职工重新核定连续工龄后是否应该补发待遇

  案例七:如何确定企业职工是管理、技术岗位还是生产、经营、服务岗位

  案例八:调查取证难的工伤案件应如何认定

  案例九:工作中争吵打架导致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案例十:工伤人员认为工伤保险缴费工资总数“计算错误”诉请重新计算争议案的处理   

编辑:孙小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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